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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极法氨氮监测仪的计量检定与溯源体系

更新时间:2025-11-10点击次数:36

电极法氨氮在线监测仪作为计量器具,需通过计量检定确保量值准确可靠,并纳入国家溯源体系,核心流程与要求如下:

计量检定依据与项目

依据标准:《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检定规程》(JJG 1094-2021),该规程规定了仪器的检定条件、项目、方法和合格标准,适用于电极法、纳氏试剂法等各类氨氮在线监测仪。

主要检定项目:

外观与功能检查:仪器标识(型号、编号、制造单位、量程)是否完整,采样、加药、检测、通讯、报警功能是否正常。

计量性能:

零点漂移:24 小时内,用无氨超纯水测量,零点漂移绝对值应≤0.1mg/L(量程≤10mg/L)或≤1mg/L(量程>10mg/L)。

量程漂移:24 小时内,用满量程 80% 的标准溶液测量,量程漂移相对值应≤±5%。

示值误差:低浓度(量程 20%)示值误差≤±10%,高浓度(量程 80%)示值误差≤±8%。

重复性:用同一标准溶液连续测量 6 次,相对标准偏差(RSD)≤3%。

响应时间:从水样进入仪器到显示稳定值的时间≤10 分钟。

检定机构与周期

检定机构:需由具有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资质(CMA)的单位进行,如各省计量科学研究院、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,或经授权的第三方检测机构。

检定周期:

手次检定:仪器出厂后或新安装使用前必须进行,合格后出具检定证书(有效期 1 年),无检定证书的仪器不得用于法定监测(如环保执法、排污收费)。

后续检定:每年 1 次,在检定证书有效期满前 1 个月内申请,检定合格则延长有效期,不合格需维修后重新检定,直至合格。

停用后检定:仪器停用超过 6 个月重新启用时,需进行检定,确认性能达标后方可使用。

量值溯源体系

溯源链:国家基准→一级标准物质→二级标准物质→工作标准溶液→仪器校准→测量数据,确保仪器测量值可追溯至国家基准。

国家基准:由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保存的氨氮基准装置,用于校准一级标准物质。

标准物质:采用国家1级或二级氨氮标准物质(如 GBW (E) 080220 氨氮标准溶液,不确定度≤0.5%),作为量值传递的载体,标准物质需在有效期内使用。

仪器校准:用标准物质校准仪器,使仪器测量值与标准物质浓度一致,确保不同仪器、不同实验室的测量结果具有可比性。

检定结果处理与应用

合格仪器:获得检定证书,证书需注明检定项目、结果、有效期,可用于环保监测、排污许可执行等法定用途,证书副本需存档备查。

不合格仪器: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,注明不合格项目(如示值误差超差、重复性不合格),不得用于法定监测,需联系厂家维修(如更换电极、校准加药模块),维修后重新申请检定,合格后方可使用。

数据有效性:环保部门仅认可在检定有效期内的仪器所产生的数据,超期未检定的仪器数据视为无效,企业需承担相应的环保责任(如超标排放处罚)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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